服务协议

一、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1.1本服务条款是用户与国开泛在之间关于其注册以及使用国开泛在提供的相关产品和服务所订立的协议。如用户选择以页面确认或其他任何方式明示或者默示表示接受本服务条款,或以下载、安装、登录等方式使用国开泛在提供的相关产品和服务,即表示用户与国开泛在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用户不同意本服务条款任意内容,请勿使用国开泛在提供的相关产品和服务。

1.2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范围及于国开泛在提供的通过帐号注册和使用的全部产品和服务(下列统称“服务”),除国开泛在另行明确声明外,用户在使用任何单项服务时,将受本服务条款的约束。当用户使用各单项服务时,用户同意以单项服务要求的方式同意该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国开泛在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规则(下列统称为“单项条款”),在此情况下单项条款与本服务条款同时对用户产生效力。若单项条款与本服务条款存在同类条款的冲突,则在单项条款约束范围内应以单项条款为准。

1.3国开泛在有权在必要时通过在网页上发出公告等合理方式修改本服务条款以及各单项条款。用户在享受各单项服务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该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用户如继续使用本服务条款涉及的产品和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条款内容为准;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条款涉及的产品和服务。

二、帐号服务简介

2.1本服务条款所称的“帐号”是指用户以用户名作为帐号注册的合法、有效的帐号。

2.2用户理解并确认,帐号是国开泛在按照本服务条款授权注册用户使用服务的数字标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帐号的所有权(手机号码本身除外),以及注册、使用帐号相关的服务数据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注册、登录、消费记录、产品日志、客服记录和相关的使用统计数据等,归国开泛在或具体产品运营主体所有。

2.3用户完成帐号申请注册程序后,国开泛在按照本服务条款授权用户使用服务,或者以国开泛在明确许可的其他目的,依照国开泛在的服务规则使用该帐号。国开泛在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各项服务。用户必须:

(1)提供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或其他上网设备。

(2)个人上网和支付与此服务有关的费用。

三、帐号注册规则

3.1用户确认,在注册或使用服务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确保有能力对所使用服务的一切行为独立承担责任。若用户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服务条款,并在取得监护人对本服务条款及对使用服务的行为的同意之后,方可注册并使用服务;国开泛在在依据法律规定或本服务条款要求用户承担责任时,有权向其监护人追偿。

3.2用户还需确保其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也未直接或间接为前述对象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否则应当停止注册或使用服务,同时用户理解违反前述要求可能会造成其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服务。

3.3帐号注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手机号码、密码及注册帐号或更新帐号注册资料时输入的所有信息或更新帐号时输入的所有信息以及用户使用各单项服务时输入的名称、头像等所有信息。用户在注册帐号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底线和准则,不得在帐号注册资料中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且用户保证其在注册和使用帐号时,不得有以下情形:

(1)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若用户提供给国开泛在的帐号注册资料不准确,不真实,含有违法或不良信息的,国开泛在有权不予注册,并保留终止用户使用帐号及服务的权利。若用户以虚假信息骗取帐号注册或帐号头像、个人简介等注册资料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国开泛在有权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对于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帐号名称的,国开泛在有权注销该帐号,并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考虑到产品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同意:

(1)在注册帐号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等);

(2)提供必要、准确的帐户注册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以便国开泛在向用户提供帮助,或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

若用户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使用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5 用户同意,其提供的真实、准确、合法的帐号注册资料是作为认定用户与其帐号的关联性以及用户身份的唯一证据。用户在享用各项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发生争议时,用户同意以国开泛在或具体产品运营主体的系统数据为准,国开泛在保证该数据的真实性。但是如果单项条款存在与前述不同的约定,则以单项条款约定为准。

四、服务的变更、中止、取消或终止

4.1国开泛在始终在不断变更和改进服务。国开泛在可能会增加或删除功能,也可能暂停或彻底停止某项服务。用户同意国开泛在根据自身商业决策等原因可能会选择终止帐号服务或其他服务。如有此等情形发生,国开泛在会采取网站公告等合理形式通知用户。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国开泛在有权不经用户申请并直接为其办理余额退款(如有)。

4.2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用户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或者国开泛在根据自身的判断,认为用户的行为涉嫌违反本服务条款或国开泛在不时公布的使用规则等内容,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则国开泛在有权中止、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隐私是国开泛在的一项基本政策。国开泛在将按照网站上公布的隐私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请用户完整阅读上述隐私政策,以帮助用户更好地保护自身个人信息。

六、帐号安全和保障

6.1用户的帐号为其自行设置并由用户自行保管。用户应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如果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而对用户、国开泛在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用户将负全部责任。

6.2国开泛在根据本服务条款对帐号的使用授权,仅限于初始申请注册人。未经国开泛在明确许可,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手机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其他主体使用帐号。否则,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同时,国开泛在保留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中止、中断或终止使用该帐号,并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3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有义务立即通告国开泛在。国开泛在将协助用户冻结帐号、更改密码或进行其他安全设置。用户理解并同意,国开泛在对其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的时间,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以及由用户引发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为了保护用户帐号的安全,使用户可以更加安全地使用服务,国开泛在可能会不断升级、完善我们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若国开泛在根据自己的判断发现用户的帐号存在或可能存在被盗号等安全隐患时,为了保障用户的帐号安全,财产免受损失等,可能会采取向用户发出一定的提示、中止用户对帐号的使用,或者在用户登录或使用帐号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修改密码等,用户需配合国开泛在进行相应的帐号保护操作。用户理解并同意,如果拒绝国开泛在的帐号保护操作,或未能通过上述帐号保护操作的,国开泛在有权不予恢复该帐号的使用权,或限制该帐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为了用户的帐号安全,用户应配合如实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以便国开泛在进行核实。用户应充分理解其帐号修复申请并不必然被通过,国开泛在有权决定是否同意用户的帐号修复申请。

七、用户行为规范

7.1用户理解并同意,国开泛在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用户对服务的使用必须遵守所有适用于服务以及用户所属和/或所处国家或地区的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不得利用服务从事违法违规、干扰服务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7.2用户不得在服务的页面上或利用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9)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1)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2)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3) 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4) 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的;

(15)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6)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的。

7.3用户不得利用服务从事以下行为:

(1)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以及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2)向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行为;

(4)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个人隐私、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以及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其他行为;

(5)发表、传送、传播骚扰、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6)干扰或破坏服务的正常运行,以及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7)其他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以及国开泛在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的行为。

7.4除非法律允许或国开泛在书面许可,用户使用服务的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删除服务的应用程序及其副本上关于知识产权的信息;

(2)对服务的应用程序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服务的应用程序的源代码;

(3)对国开泛在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4)进入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5)对服务的应用程序和功能、运行中的指令、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复制、删除、修改、增加、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国开泛在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服务和相关系统;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的;

(6)通过非国开泛在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7)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国开泛在的应用程序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8)其他未经国开泛在明示授权的行为。

7.5用户承诺,非经国开泛在同意,用户不能利用各项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如用户有需要将服务用于商业用途,应书面通知国开泛在并获得国开泛在的明确授权。

八、责任承担和责任限制

8.1用户须为自己帐号下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用户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手机、帐号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如用户或使用用户帐号的其他人利用国开泛在的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用户应当承担侵权等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国开泛在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国开泛在等额的赔偿。

8.2用户理解,如国开泛在发现或者收到被侵权人举报或投诉用户的行为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服务条款规定情形的,国开泛在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不经通知随时采取限制、中止、冻结或终止用户对服务的使用等措施,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等;由此给用户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用户资料、邮件和虚拟财产及相关数据、增值服务、产品或服务等的清空或无法使用等),由用户自行承担且国开泛在不退还用户已支付但尚未使用完毕的费用。

8.3用户理解,为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及产品功能的一致性,国开泛在将不定期对服务进行更新。用户应将软件更新到最新版本,如用户未及时更新到最新版本,国开泛在不保证用户一定能正常使用服务。

8.4 国开泛在对手机帐号上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

8.5除非由于原因导致,否则国开泛在将不承担任何退还已收取费用的义务。

8.6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国开泛在不对与本服务条款有关或由本服务条款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用户理解并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情况使服务发生中断,出现下述情况时,不视为国开泛在违约,若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国开泛在将予以免责。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疫情、政府行为、法律法规颁布调整、战争动乱、通信线路中断、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路故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2)国开泛在在进行机房维护、设备检修、系统升级或优化时,需要中断服务的;

(3)由于用户自身或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终止,包括用户操作不当、第三方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的软硬件故障等。

十、通知

10.1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都可通过电子邮件、常规的信件或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告等方式进行传送。国开泛在将通过上述方法之一将消息传递给用户,告知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

10.2为使用户及时、全面了解国开泛在提供的各项服务,用户同意国开泛在可以利用服务多次、长期地发布商业性广告和商业性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的登录页面及登录后任何页面内放置商业广告、向服务的用户发送商业性广告邮件、商业性短信息以及在服务的用户发出的电子邮件内附上商业性广告及/或广告链接等形式。

十一、知识产权声明

11.1国开泛在提供服务时涉及到的产品的所有权以及相关软件的知识产权归国开泛在所有。

(1)国开泛在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用户上传/提供的文字、软件、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程序代码、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数据资料、账号等,所有这些内容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智力成果的权利均属于国开泛在,并受版权、商标、专利和其它相关法律的保护。未经国开泛在授权,用户不得使用上述内容,并且用户未经许可,不得对上述内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复制、销售、重制、再创作等行为。

(2)国开泛在的其他标志及产品、服务的名称,均为国开泛在之商标(以下简称“标识”)。未经国开泛在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标识以及国开泛在享有相关权利的其他标识以不合法或不合理的任何方式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用户有权使用标识。

11.2国开泛在尊重知识产权并注重保护用户享有的各项权利。在服务中,用户可能需要通过上传、发布等各种方式向国开泛在提供内容。在此情况下,用户仍然享有此等内容的完整知识产权。用户承诺在使用提供的服务时发布上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视频、软件代码等一切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均由用户原创或已获得合法授权。用户在提供内容时将授予国开泛在一项全球性的免费许可,允许国开泛在使用、传播、复制、修改、再许可、翻译、改编、创作衍生作品、出版、表演及展示此等内容。用户特别授权国开泛在以自己名义或委托第三方对侵权用户上传发布的享有知识产权内容的行为采取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2.1本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适用。

12.2如使用本服务条款项下服务中出现纠纷的,用户与国开泛在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用户同意将纠纷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并由3名仲裁员进行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单项条款与本服务条款在管辖约定内容上存在冲突,则在单项条款约束范围内应以单项条款为准。

十三、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十四、其他

14.1国开泛在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服务条款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国开泛在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4.2如本服务条款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服务条款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国开泛在及用户均应尽力使该条款设定的本意得到实现。

14.3本服务条款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作为解释本服务条款的依据。